文/李 昕(北京三联书店原总编辑)
人物简介
陈早春(1935—2018),男,湖南隆回人。196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198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历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编辑部副主任及主任、副总编辑、社长、总编辑。全国第八、第九届政协委员。1964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传记文学《冯雪峰》,论文集《绠短集》、《冯雪峰评传》(合作)等。业余时间从事散文写作,散见于《当代》《散文》《理论与创作》等报刊。
我想起2015年的一天,陈社长打电话来和我聊天,我们共忆往昔。他感慨地说:“对于你,我一直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没有用错人。”又说,“你记不记得,当时你不止一次地顶撞过我,可我还是支持你。”我听了非常内疚和自责。
大年初一上午,手机电话铃响了,屏幕上显示来电人是陈早春。我不禁一惊:陈早春先生已经去世3年了呀。我慌忙接起电话,原来是他的夫人孙佩华,说是给我拜年。真是不好意思,她年长我十五六岁,本该是我给她拜年的。
孙佩华在电话里与我长谈,说了很多当年我们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往事。她说,那时陈早春作为社长,最欣赏的年轻人有两位,我是其中之一。可惜两人都调走了。她甚至说,陈社长去世以前,不顾患有严重的哮喘,仍要伏案写作一篇文章,谈一谈他当年是如何支持我们年轻人出版一些好书的。我听了非常感动。
古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秀才人情纸半张。细细想来,陈社长于我有恩有德,是绝不可以“淡如水”形容的;而我对他的“半张纸”人情,却一直没有兑现。这让我惶愧之极。
(一)
1982年,我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人文社”工作,陈早春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人。
那时他不到50岁,身材高挑,面孔清瘦,戴一副近视眼镜,看起来斯文和善,是典型的书生模样。
我其实早闻其名,因为他与我是武大校友,在校读书时,我听到系里的老师不断提起他,把他当作武大优秀毕业生的样板。毕业前夕,中文系陆耀东先生特地把我叫到家里,递给我一封亲笔信,要我到社里交给陈早春,请他对我多加关照。
因为有这一层关系,陈早春从一开始就对我格外关心。那时他是出版社现代文学编辑室副主任,在编辑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等人的著作,很想把我留在自己身边,做一个小小的帮手。
第一次与他长谈,他问我准备去哪个编辑室?我说我希望搞中国当代文学,一手编书,一手研究。他便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当代文学是很难做起学问的,因为当代文学作品没有经过历史检验,很多作品不过是过眼烟云,你研究这些东西,将来你的研究成果会和这些作品一起被历史埋没,是留不下来的。他建议我从现代文学入手,建立自己的学术基础,将来若要拓展,向上可以触及古典文学领域,向下仍然可以延伸到当代文学,这样就会显得游刃有余。
今天回想,他说得极有道理。现今文坛上的多位著名学者,如陈平原、刘再复、杨义等,都是从现代文学研究起家而最终走向融合古今,打穿不同时代的文学界限。但我当时痴迷于当代文学理论,告诉他我不是想去编小说和诗歌,而是想去理论组当编辑。他想想说,那也好,在理论组也是可以做一点学问的。
从这时我就认识到,陈早春是一位学者型的编辑,他把做学问看得很重。
不久以后,我便听到同事关于他做学问的议论。有人说他有硬功夫,也有人说他倔强。有两件事曾经在社里流传。
其一是在参加《鲁迅全集》的定稿时,他凭着自己对于多方史料的搜集,言之凿凿地考证出20世纪30年代化名“杜荃”攻击鲁迅先生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的人是郭沫若,解密了一桩半个世纪以来的历史疑案,引起学界轰动。对这件事,长期被视为“新文化运动旗手”的郭沫若本人是不承认的,冯乃超曾经当面询问他是否用过“杜荃”这个笔名,他以“记不清了”加以搪塞。而陈早春要将这一考证写到《鲁迅全集》注释中,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因为郭沫若的形象需要维护。初稿送上去,这一条注释被定稿组删去,第二稿他仍然这样写,又被划掉。于是陈早春犯了倔劲儿,他非要把这个疑案坐实不可。第三稿、第四稿都被删去此条以后,他决定向党中央上书。写了一篇4000字的报告送上去,经胡乔木同志亲自批示,同意将这条注释加在《鲁迅全集》第4卷中。郭沫若即杜荃,遂成历史定论。此后,人文社编辑《沫若文集》,也名正言顺地将杜荃的两篇文章收入。
其二是他写鲁迅研究论文的故事。1981年,中央决定在北京召开纪念鲁迅诞辰10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当时北京有三个鲁迅研究重镇,陈早春所在的人文社鲁迅编辑室是其中之一,但是因为没有提交会议论文,竟然未被分配到与会名额,引起大家愤愤不平,于是公推陈早春赶写一篇。由于编辑工作早有安排,领导不准假,他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写。为了给同事们争口气,他又犯了倔劲儿,竟然连续干了6个通宵,完成了一篇3万6千字的论文,题为《鲁迅思想及其内在发展——鲁迅改造“国民性”思想初探》,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上。凭借此文,会议代表的名额争来了几个,但是他在写完最后一个字时,却晕倒在沙发上。
由此我便了解,陈早春的文化修养和学术功底是很深厚的。他是196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的研究生,师从著名文学史家刘绶松。这倒没什么值得夸耀,难得的是他从小为自己打下了文化根基。
1934年,他出生在湖南隆回县的一个贫农家庭,小时家里穷,交不起学费,上学时断时续。虽然很少听课,但考起试来,他总是不离全校的前三名。他酷爱读书,少年时代就背诵许多古文,成为村里的小秀才。谁家后生结婚,姑娘出嫁,老人做寿,新屋上梁,都少不了请这个十几岁的小孩子去写幅对联表达庆贺。甚至代人哭丧,他也可以用《诗经》的四言体写成祭文。小学毕业那年,为升入初中,在考场上写作文,他竟然是用四六句的骈体文完成,惹得判卷老师犯难。上中学以后,语文老师给他提出的要求,竟然是“改掉写文言文的毛病”!
这种文化功底,直追老一代学者,在他的同龄人中,是要刮目相看的。
我记得1980年代中期,人文社一批老领导退休,班子更新,陈早春做了总编辑。讨论分工时,对于谁来分管古典文学编辑室,大家都面有难色。因为这个部门专业性太强,内有一批学养深厚的资深专家,给他们当领导不容易。过去这个部门,是聂绀弩、屠岸、舒芜这样的大学者主管的。这时陈早春主动请缨,说:我来管吧。的确,后来他在审稿中与编辑讨论书稿中的专业问题,大家发现这个“半路出家”的领导其实很内行。
他的散文也写得很漂亮。1990年代,我们创办《中华散文》杂志,向他约稿,他接连提供几篇,写他的父亲、母亲,还有他的孙子,因为感情真挚,人物个性鲜明,篇篇皆受好评,社里员工争相传阅。后来编辑室要编选一本全国性的优秀散文选,有关编辑把其中一篇选入。有人质疑说,你们是不是拍马屁?但是我认为,内举不避亲,好文章不该被埋没。
老实说,我总是觉得,以陈早春的才华和学术积累,如果不是选择了出版这一行,那么他一定是著名作家或学者。
(二)
我猜想,如果有什么会让陈早春自卑,那一定是他的湖南地方口音。
他一辈子没有学好普通话。口音之浓重,连我这个后来给他做过近5年社长助理的人,也不能对他的话句句听懂。
社里开会,如果是他讲话,大家难免交头接耳,对讲话内容连猜带蒙。
或许与口音带来的沟通困难有关,他的性格趋于沉静内敛,平时话语不多,在人前表现欲不强。
但是毕竟有慧眼识人者。
1981年,纪念鲁迅先生诞辰100周年大会举办时,陈早春宣读了那篇他连熬六夜写出的论文。因为听不懂他的口音,会场上秩序有些乱。但是,坐在前排的唐弢先生听得很认真,而且他听懂了。会后,他对时任人文社总编辑的韦君宜说,你们这个陈早春不简单,是个人才。
这句话,韦君宜记住了。
很快,陈早春担任了现代文学编辑室主任,两年后当上出版社副总编,1986年韦君宜退休时,他做了总编辑,1987年,他成为社长,兼任党委书记和总编辑,成为出版社“三驾马车”唯一的执掌者。他担任此职超过10年,是该社历史上任职最久的一把手。
其实他是一介书生,自青年时代就立志向学,根本无意当官。任命他担任总编辑之前,他曾经5次向国家出版局领导请辞,推荐资历比他老得多的李曙光出任此职。然而出版局领导偏偏看中了他倔强的性格,认为他有胆有识、敢作敢当是一大优点,执意要他出来为出版社承担责任。他只能从命。
说到他的倔强个性,那恐怕也是书生气的另一种表现。这样的例子,我在人文社耳闻目睹不少。社里很多熟悉他性格的老同志,直接开玩笑说他是一匹湖南的“倔驴”。当时的国家出版局领导敢于启用他,还真是有些胸襟和魄力。
他有时说话很冲,很直,实在难免冒犯领导。果然,他后来有过多次“抗上”。
1986年他刚当总编辑时,中国作协书记处一位负责同志来电话指责“人文社”几位老同志支持丁玲创办《中国》杂志,是在搞宗派主义。陈早春二话不说就硬顶回去,他说人民文学出版社不是中国作协的下属单位,不搞圈子,不立山头,不拉帮结派。他告诫这位领导不要指手画脚,两家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这件事,把当时的社长吓得不轻,赶快亲自到作协去做解释,赔不是,打圆场。但陈早春不以为意。
拿用人来说,在担任社长的时候,他至少有过两次改变了上级领导的决定。一次是某位从社里调离的领导,因为支持“极左”而丢掉了官职,部里准备安排他回人文社重操旧业,因陈社长和前任社长韦君宜一起抵制而最终无果。另一次是某机构负责人在退休前夕,自己活动要到人文社任职,局里几乎要下批文,这时陈社长向熟悉情况的编辑们了解,知此人在文坛上口碑非常不好,便找到局里,直言人文社不是垃圾场!从而严拒此人。
对于自己信任的业务干部,他也是不惜以“抗上”来保护的。1980年代末那场风波发生后,各单位清理干部队伍。陈社长认为,“人文社”没有在政治上反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人,有些人的行为不过是支持学生反对腐败,属于思想认识问题。但是上级有人不同意“人文社”的处理结论,认为“人文社”不讲原则,坚持要给两位中层干部以党纪政纪处分。陈社长据理力争,又是致函,又是电话,又是面谈,坚持用批评教育的方法解决两人的问题。很幸运或者说很不幸,我本人就是这两人之一。另一人,则是后来担任人文社副总编辑、曾经策划《白鹿原》出版的何启治。在陈社长看来,他保下我们两人,是做对了一件事,但这件事,我是从他后来写的回忆文章中得知的,他当时并不曾告诉我。
至于在编辑出版方面,他“抗上”的事情更多了。
大家可能知道,《金瓶梅》的出版,早先一直是严控的,哪怕节本也是如此。1988年,国家出版局将《金瓶梅》节本的出版权授予山东的一家出版社,而不准人文社的版本重印。陈早春为此到局里去和一位领导辩论一场,指出人文社的《金瓶梅》(词话本)较之山东的《金瓶梅》(张竹坡评点本)的若干优胜之处,使得局里最后只好同意“人文社”继续出版此书。
当社长就要敢担当。陈早春是不怕承担责任的。1990年代,《当代》发表邓贤写淞沪会战的文章,因涉及对冯玉祥的负面评价,被冯的女儿告了一状,领导做了批示,说是要严查。这时陈社长面不改色,在社里开座谈会,他把相关的编辑都找来,说你们不用担心,我不会处理你们。这件事,当事人至今想起还非常感慨。
陈早春主政时期,人文社出版的长篇小说,最有影响力的当属《古船》和《白鹿原》两部。现在它们已经被当代文学研究界奉为经典之作,但是它们出版之初也都引起过争议。
张炜的《古船》刚在《当代》发表,报刊上就有人撰文批判,“据说还有更为严厉的,来自当时某些领导的口头而未见诸文字的批评”,总之是认为其政治倾向有问题。社里一时有些人心惶惶。《当代》编辑室负责人何启治此时坚持要出版单行本,他拍胸脯说,“我写保证书,出问题我个人负责”。但谁都知道,出版社犯政治错误,上级只会惟社长是问,编辑室一级是担不了责任的。所以陈社长必须设法使风波平息才行。他一方面大胆默许此书正常出版,另一方面与延安出身的理论家、文艺观点一向被主流理论界推崇的学者陈涌先生取得联系。他与陈涌过去曾一起编辑《鲁迅全集》,两人感情甚好,他将《古船》送给陈涌,请其撰文发声。陈写了一文,客观评价了作者的积极探索,肯定作品的思想和艺术价值,遂使反对之声收敛。
长篇小说《白鹿原》也是在刚刚出版时,就遭遇波折。有人认为这本书“不仅是黄色的,而且是反动的”。陈早春认为这种事情不能由一个人说了算。于是立即筹办专家座谈会,请学者们提供专业意见。同时他把样书送给陈涌。陈涌表达了支持此书出版的看法(后来写出长文《关于陈忠实的创作》,发表在1998年第3期《文学评论》上),说这部作品“整体思想倾向的正确是应该肯定的”,“深刻地反映解放前中国的现实的真实,是主要的”。而专家和学者们普遍认为,这是几十年来十分难得的一部小说,是对当代文学创作的重要贡献。陈早春把这些意见反映上去以后,上级机关有所松动,但是仍然不准重印此书。但是,此时正值第二届“人民文学”长篇小说奖开评,该如何对待《白鹿原》?应多数评委的要求,陈早春毅然支持将《白鹿原》列为第一名。这次评奖,我是评委之一,可以算是见证人。我知道陈社长做此事是需要一些胆魄的。当然,这件事后来还是达成了双方谅解,《白鹿原》经过“适当修订”重新出版,在第四届“茅盾文学奖”评奖中,评委陈涌对此书的热情推荐获得评委会支持,最终使它获得这项全国最高奖励,而且名列榜首。
对于担任了社长的陈早春来说,除了当代文学是一个经常惹麻烦的领域之外,《新文学史料》杂志也不省心。主编牛汉是一条硬汉,坚持求真务实的办刊方针,务求刊物发表文章,要最大限度地逼近历史本来面目,因而它自创刊以来发表过诸多纪实性和研究性文章引起文坛强烈反响。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几十年来以冯雪峰和胡风为代表的作家群体受到不公正待遇,所以该刊组织过一些文章,细述当年旧案原委,目的在于澄清史实。然而有些人对此看不惯,说《新文学史料》被牛汉办成了雪峰派和胡风派的同仁刊物。韦君宜当政时就有此议论,以至韦老太曾商请牛汉,“咱们是不是可以停刊?”牛汉自然是不愿,顶住了。到了陈早春主政的1987年,同样的议论又传来,意思是这个杂志应该换主编。正好此时,牛汉也到了该离休的时候。但陈早春认为,牛汉不能走,不过可以变通一下,用加强管理的方法解决问题。所谓加强管理,就是由他和牛汉两人担任双主编。他对牛汉说,你照样编你的刊,我只挂名不参与编务,出了问题我负责。“如有来自外面的压力,由我去扛。我光棍一条,没有什么羽毛需要特别珍惜的”。这样,牛汉又继续放手主持《新文学史料》编辑工作10年,直到1997年他年满74周岁为止。应该说,这份刊物由于坚持以史料为依据,用事实说话,一直享有盛誉,成为文学界首屈一指的资料丛刊,这确实是有赖于陈早春以其倔强的性格鼎力支持的。
(三)
作为出版社社长,陈早春可以算是书生型。
他的观念,其实还是计划经济下老派编辑出版家的思维,极为重视图书文化积累的意义,讲求出版物的社会效益和艺术质量,而不太重视出书赚钱。
但是时代变了。他主政人文社的时期,虽然出版社还没有转企改制,但是已经开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经营上渐渐显露压力,社内呼唤改革的声音也越来越强。在这种情况下,他必然被改革潮流推着走。
1980年代末,工厂企业到处都在改变用人机制,以优胜劣汰的办法,实行新的人员组合。于是陈早春也在社内实行“优化组合”的办法,成立了中文和外文两个综合编辑室,力主抓畅销书,为社里增加赢利创收。
就在这时,他启用我担任综合第一编辑室主任。
我在人文社可谓一路顺风。工作4年后担任了编辑室副主任,6年后就做了主任。其实我那时年轻气盛,有几分清高,几分狂妄,办事不谨慎,在人文社是个争议人物,提拔我时反对之声不小。但陈早春和当时我的主管领导李曙光总是考虑要用人所长,他们觉得我有事业心,能做事,还有一点经营头脑,所以力排众议,对我加以提拔。如果说,我这大半辈子做编辑还比较成功,那在很大程度上,是陈早春等人文社领导给我创造了机会。而且在那个时期,我的每一点成绩,都与他们的支持有关。
我过去写文章不止一次提到,1989年3月我在中国大陆首先出版了李敖的《独白下的传统》,这是李敖第一次正式对大陆出版社授权。但是当时李敖并不认识我,他是通过自己的代理人陈中雄慕名来人文社接洽的。陈中雄与陈早春交谈以后,得知陈早春是一位鲁迅专家。他将情况向李敖汇报,李敖大喜,因为他自己也是鲁迅崇拜者。这样两岸版权合作的纽带由于鲁迅而连接。李敖将自己一大批作品带给陈早春,表示说,“我的作品,你可以随便挑选出版”。因为那时出版社还不能向台湾作家支付外汇,李敖甚至大气地表示,“我不计较报酬,稿费可以不出大陆,由你们代我处理”。后来,陈早春把这些作品交给我安排,我出版了一个“李敖作品系列”共7本,引起一定社会反响,每一本都有不错的销量,《独白下的传统》总销数超过20万册。李敖很兴奋,此后他与我做了20多年的朋友,这缘分盖始于陈早春。
香港小说家梁凤仪,最初由新华社香港分社领导介绍给“人文社”,希望我们支持香港的爱国作家,同时也以文学作品帮助国人了解香港。陈早春将这个任务交给我,由我经手,于1992年出版了《醉红尘》等3种财经小说。新书出版后,的确得到空前的重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罕见地做了报道,而我们举办新书发布会,国务院港澳办主任鲁平,中国作协副主席陈荒煤、冯牧、王蒙都前来出席并讲话,对作者表示祝贺。但是,因为当时出版港台作品,需要新闻出版署批准,在我们要继续推出后续作品时,署里扣住不批了,说是听到一些人有不同意见,认为财经小说不能算纯文学,这些书不该由“人文社”来出。我们对此颇为无奈,这时又是陈早春亲自找到署领导交涉,讲明原委和利害,使这套书得以顺利出版,最后连小说带散文共出版了20来种,形成作品系列。实事求是地说,这些书对于内地读者了解香港社会的现实人生,具有不可低估的认识价值,而且几乎每一本都是畅销书,也为出版社赢得了不少利润。当然,梁凤仪也因此而特别感念陈早春,20多年后,陈早春病重住院,时逢梁凤仪在北京参加“两会”,她特地抽时间赶往北京医院探视,说了很多动情的话,称陈早春为“恩师”。
至于说到陈早春在人文社堪称大手笔的政绩,那就不能不提到200种240卷的《世界文学名著文库》。担任社长以后,他访问过欧洲、美洲一些发达国家,发现各国都有世界文库一类的丛书,集中展示一个国家文学出版的系统性成果,而我国虽拥有几千年文明历史,却还没有这样一套书。他认为,“人文社”对此是责无旁贷的。于是从1993年开始,他开始策划出版这套旨在汇总世界文学作品精华、反映世界文学最高成就的大型文库,外国部分,包括荷马史诗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期的作品;中国部分,从诗经一直选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这套书的规格之高,规模之大,权威性和代表性之强,堪比商务印书馆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全部备有装帧设计雅致大气的精装本,突出彰显了“人文社”数十年来在文学出版方面他人无可匹敌的成就,它被林庚先生称之为“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更被余冠英先生盛赞为“中国出版事业的‘三峡工程’”。
这套书,给出版社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可谓不俗。一直到今天,仍然多次整体重印。刚出版时,就引来台湾光复书局的老板林春晖先生,断然拍板,要购买其中100种的版权,在台湾出繁体字版。那时因为“人文社”还没有外汇账户,林先生要支付第一批定金,共8万5千美元,无法汇入。我记得,他是带着两个助手,拿着手提箱来给“人文社”送钱的。那天林老板到达,惊得陈早春一时手足无措,赶快打电话,叫我这个社长助理和财务处处长一起,到他办公室数钱。我是平生第一次见到满满一手提箱美元。要知道,这8万5千美金,大约相当于人民币70万元(当时美元兑人民币约为1:8.7),而人民文学出版社那个时期每年的利润总数,也不过才100多万元呀。
当然话说回来,书生治理出版社,最头疼的还是改革。陈早春这位书生出版家,办事讲究中规中矩,严守传统。对于出版管理的商业化,他是多少有些顾忌的。1990年代以后,不少兄弟出版社实行了编辑部绩效考核制度,但“人文社”却迟迟没有走出这一步。编辑们创造了效益,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难免议论纷纷,发些牢骚。但是因为念及人文社是大社老社,陈早春生怕改革荒腔走板,若不慎失手,难以收拾局面。所以他按兵不动,在等待中观望,强调稳定为主。他的性格沉静,明知别人对他“不思改革”有意见,他也不愠不火。我作为他的助理,曾不止一次向他反映群众呼声,他也并不过多解释,每每以“社内情况复杂,你不了解”回应我。
不久,他终于走出了一步大棋,这就是给人文社自建印刷厂。
起因是北京新华印刷厂要上马电脑印刷,为此淘汰一大批铅印机器设备,这批机器只能按废铁价格处理。陈早春觉得机会来了,投资10万元,把全部废旧机器购买下来,在大兴县找到一家村办企业,与人文社合资办起了印刷厂。此事曾受到社里一些人质疑,说人文社的印刷厂为什么不迎头赶上时代要求,从电脑印刷起步,而要使用落伍的设备建厂?有人直接评论说,“这不是与改革背道而驰吗?”这件事我也曾经同他探讨。他告诉我,人文社的重印书太多,光是《世界文学名著文库》240本书就全部都有现成的纸型,其他若干丛书和单行本为数更多。这些书年年可以印制,纸型可以反复使用,比起重新用电脑排版印刷,可以节省不少费用。他对我说,“赚钱不易,省钱就是赚钱呀!”我无言以对,不能不承认他有理。现在看来,这家印刷厂的确为出版社做了大约10年的贡献。每年印制几百本书,要讲省钱,倒真是省了一大笔开支。
不过,陈早春毕竟还是具有前瞻性眼光。1994年,就在他将《世界文学名著文库》繁体字版权转让给台湾光复书局的同时,他和林春晖先生商定,双方投资建立“光文”印刷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电脑激光照排业务。这对人文社的出版印刷技术革新,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在当时整个出版界,也应算是领先的。这家排版厂至今犹存,对人文社后来的发展贡献不小。他们不仅为人文社制作图书,而且提供对外服务。我记得,1996年以后我到香港三联书店工作,因为当地出版界排校力量不足,还曾经与这家公司合作。他们为我社连排带校直至生成可供电脑印刷的胶片,总共制作超过200种图书,而我社向他们支付的港币,也算是外汇呢。
(四)
不能不说,陈早春社长对我有知遇之恩。
他多次对我讲过,“我是把你当做接班人培养的。你不能只做编辑,必须得到全方位的锻炼。”所以,我虽然主要工作在编辑部,但每当他有棘手问题需要找人解决时,他总会想到我,经常会把我抽调出来。这时他就会对我说,你是我的救火队、消防员。
记得1991年底,社里群众对发行部管理混乱意见很大,他让我带领一个调查组,到发行部蹲点3个月,先摸清情况,然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将问题处理完毕后,他提升我为社长助理。
1993年,人文社出版的6种梁凤仪财经小说被山西一家出版社非法授权给书商盗印,陈社长委托我去和这家出版社交涉,获得赔偿30多万元。他从这笔钱中拿出1万元作为我的奖金。那时我一个月工资只有1千元,这笔钱在当时的人文社,是有史以来发放的最大数额单项奖金。
1994年,钱锺书小说《围城》又被四川文艺出版社以“汇校本”的形式侵权,印数达10万册之多。钱锺书先生委托人文社代表他维权。因为“汇校”人在上海,人文社决定在上海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社里为此聘请了两位律师,并派一位主管版权的副总编辑一同前往上海。大约离他们动身还有一周时,陈社长忽然找到我,说:“你也要去。”我说,“社里不是已有领导去了吗?”但是他说,“你办事,我放心。”我告诉他,我家住在位于东郊十里堡的一居室公寓里,每天早晚都要骑自行车到朝阳门小学送接小孩,无法出差。他明白我有改善住房的要求,立即说,我马上给你分一套两居室,你搬到朝阳门小学附近,让孩子可以自己上学,如何?我喜出望外,自然愉快地同意到上海去打官司。然而,这对他这位社长可是犯忌讳的事情,要招惹群众意见的。好在我当时分房排名很靠前,他破例为我单独分房,并没有引起太大的风波。
当然,陈社长对我有这么多关照,我对他交代的工作,也总是尽心竭力完成,让他满意。
但是,也有两次我辜负了他的期望。而他以一向沉静的性格对待,并未怪罪我。
也是在1994年,人文社有一位主管发行的副社长退休。陈早春对我说,他要向新闻出版署推荐我接任。我因为迷恋编辑工作,觉得去管发行就脱离了编辑业务,于是婉拒。这时他苦口婆心地说服我,告诉我将来如果要在人文社接班,没有发行工作经验也是不方便的。而且做发行副社长,照样可以兼管一个编辑室,不算脱离编辑岗位。但我是一根筋,死活不同意离开编辑部,这使他深感失望,但还是尊重我的选择。
1996年,香港联合出版集团决定借调我赴港工作。陈早春找我谈话,希望我留下不走。他告诉我香港是个弹丸之地,做不成什么大事,没什么前途。但是我决心尝试一下新领域的新岗位,他也无奈。不久香港方面来人考察我,约定某天要先与社长谈话,然后再与我见面。那天一早,陈早春到我办公室来,坐在沙发上问,你究竟可不可以不去?如果你同意不去,我就对他们说你坏话,让他们放弃借调你的念头;如果你真的想去,我就说你好话,帮你促成这件事。我听了非常感动,觉得他简直是把我当知心朋友。然而他也是书生气十足了。事已至此,我怎么还能改变主意?
于是,1996年底,我调离了人文社,再也没有回去。
如今回忆这些事,我浮想联翩,觉得自己辜负了陈早春社长的一片好意,甚至不止如此,我对他还颇多冒犯呢。
印象比较深刻的至少有两次,我的失礼行为被他默默包容。
一次是我担任社长助理期间,陈社长想出版“金庸作品集”,要致函金庸约稿。他请我代笔写信。因为当时人文社有规定,凡是向港台海外作者写信,需要一位主管领导审定。我把写好三、四页纸的信交给那主管社领导,没想到被他用红色圆珠笔像改小学生作文那样改成了大花脸。我本来就对此人有颇多意见,现在他对我竟然如此不尊重,令我异常恼怒。我闯进社长办公室,“啪”地一下将这封信猛摔在沙发前的茶几上,对陈早春说,“看你重用的人,干这样的好事!”一股脑儿把火气往他身上撒。他当时正忙着看稿,抬眼见我气哼哼的样子,一句话没说,只是平静地拿起信,一页一页细看。看完对我说,“我比对过了,他修改的确实不比你的原信高明。你不必理会他的修改,按你的原稿打印,我签字盖章。”见此情景,我顿时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对他说谢谢。
另一次是开社务会,我作为社长助理参加。会上讨论了一些人事问题。有人反映我所在的编辑室一位年轻编辑不遵守劳动纪律,心思不在工作上,还常说一些影响社内团结的怪话。陈社长批评我管理不严,并说对这样的编辑要处分,杀一儆百。我听了不以为然,觉得事情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于是和陈社长争吵起来。我指责说,这样“不教而诛”,是滥用权力,说着说着便激动了,我竟然当众拍了桌子,然后拂袖而去,弄得一屋子社领导面面相觑。然而,陈早春不但并未动怒,而且在这之后对我也未加深责,他只是找我谈心,告诉我要加强思想修养,克制感情冲动,磨炼自己的性格。
旧事重提,我感到陈社长的性格中有一种难得的宽厚和雅量,其涵养令我钦敬。
我想起2015年的一天,陈社长打电话来和我聊天,我们共忆往昔。他感慨地说:“对于你,我一直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没有用错人。”又说,“你记不记得,当时你不止一次地顶撞过我,可我还是支持你。”我听了非常内疚和自责,对他解释说,我那时不懂得设身处地考虑问题。这就像不养儿不知父母恩一样,自己不做社领导,是感觉不到当出版社社长的工作压力和难处的。我说,“你当初总是批评我‘少不更事’‘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我不以为然,但是后来,我当了出版社领导以后,也常以这两句话对我单位里的中层干部讲呀。”他听了哈哈大笑。
我察觉到,自己离开人文社以后,性格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那么莽撞了,也减少了偏激,而多了些冷静、内敛、宽厚和包容,这是否和陈早春当年对我的言传身教有关?我认为一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