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罗建云
《潇湘文化》我已创办了十年,本想今年停了。想把《潇湘文化》停掉,不是因为没钱,也不是因为缺稿,更不是因为想用新媒体替代,而是《潇湘文化》一直没有正规的刊号,甚至连一个内部准印号也没有。偶尔被人诟病,甚至说是非法出版物,心就如同刀绞,很是难受。
政策归政策,法规归法规,作为一个老百姓,必须遵守。我寻求捷径,想找即将停办的正规刊物替代。踏破铁鞋无览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春节后,沿海一家杂志与我牵手,可来也匆匆, 去也匆匆,只做了三期,只合作了三个月,便走到了尽头。但对该刊物,我是有感情的。在我做主编期间,不占编制,不拿工资,不收社会分文,全是自己掏腰包无偿资助。我想,无论过去、现在、将来,能以我这种文人风骨办刊物的人不会太多。我想我对得起曾创办该刊物的老一辈领导及历代办刊人,至少在我主编期间, 实实在在让刊物风光了一回。
早些时间,我跑北京、广州,咨询了法律专家,拜访了政府官员,查阅了相关法规,方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潇湘文化》做成以企业形象、产品宣传为主的广告类读物是合法合规的,不用去跑内部资料性准印证,更不用去申请期刊出版许可证,也不用再担心被人冠以非法出版物罪名。虽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学读物”,但能让《潇湘文化》定期印刷,继续邮寄到全国各地客户、读者、同行、专家、学者手中, 达到软性广告、市场营销的目的,已经知足。
自创业那天开始,便有好友再三叮嘱我坚守农民本色,不搞假大空的东西,与人为善,精益求精,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搏出一条生路。我会牢记嘱托,坚守初衷,不刊登虚假广告, 不贩卖伪劣产品,不寻求低级趣味,不骚扰任何读者,期望大家监督,渴望大家支持。
我总感觉,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做为一家出版策划公司的负责人,做为一家出版印刷企业的负责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具有时代导向的正能量,是一种责任与义务。国泰民才安, 我会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自觉做好“ 文化强国”“实业兴国”的义务宣传使者,用自己的微薄力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智慧与力量。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秋天,是希望的时刻。在这个金黄的秋季,《潇湘文化》肩负新的使命,再与大家携手相约,期望共存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