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小梅
知道有个叫莫利·卡拉汉的加拿大作家,只因海明威住过的多伦多巴瑟斯特街公寓大门旁的铭牌上有他的名字。说他是海明威在多伦多做记者期间结识的朋友。
卡拉汉一生共写了18部长篇和100多则短篇小说。他在多伦多大学就读期间担任多伦多星报记者。1929年结婚后和妻子旅居巴黎,与海明威重逢,也结识菲茨杰拉德和乔伊斯。30年代初,他们回到多伦多。1951年搬入戴尔大道,邻居经常见到并与他谈话。他也常与妻子和他们的狗从桥上走过,直到去世。
卡拉汉作品至今不见单独的中译本,但朋友还是帮我在旧期刊上找到他于1963年出版的长篇回忆录《在巴黎的那个夏天》和几篇短篇小说。
回忆录很好看。卡拉汉透过时光滤镜,重新找回他年轻的“多伦多—纽约—巴黎”岁月。精妙的场面细节,大作家间复杂幽隐的关系,艺术名都巴黎梦一般的迷离气氛,午夜咖啡馆露台上各色人等……书中记叙海明威和卡拉汉对垒、菲茨杰拉德充当“计时员”的那场拳击赛,像个戏剧化的短篇小说;名留20世纪文学史,日后引来多版本流言,纠结爱恨恩怨的这场拳击,亦似一个隐喻:在巴黎的那个下午,把三人带到一起,又让他们终生分离。
卡拉汉的小说,以在加拿大英语文学中首次描写都市小人物及失败者形象而闻名。马国作家贺淑芳对卡拉汉小说艺术的一番领悟,是我读卡拉汉《两个垂钓者》等短篇佳作时也模糊触及,却无法如此准确表达的:
“他那些结构精细、流畅又冷静得可怕的小说,其叙述声音穿过诸多价值、原则与观念嶙峋驳杂的边界,终于来到悖论浮现的灰色地带。故事的核心就变得既鲜明又沉默,几乎像一个触目的静物那样,伫立在小说风景里。但其实并没有这个‘物’,而是文本表面的声音,为它空出位置,空出一个不再言说的形状,赋予那不明之物恍若可具的形貌质地。小说总是停顿在某个地方,在那事件开始变得荒谬之处,譬如说在实践信念(比方说正义)的过程中,信念就吊诡地失败了的转角;然而这种失败不仅属于群体,也发生在微小的个体身上,在无以言表的深处——才构成了小说。”
第一个称赞卡拉汉有小说天才的是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则在不认识卡拉汉时就拿着刊有他小说的杂志,奔走推荐给名编辑麦克斯·珀金斯。斯克里伯纳出版社很快推出卡拉汉一部长篇和一本短篇集,令他一举成名。但在加拿大国内,卡拉汉并未获得应有关注。直到1965年,美国最权威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在《啊!加拿大》一书中,称卡拉汉的作品堪与契诃夫、屠格涅夫相提并论,并说他“也许是目前英语国家里最不公正地遭受忽视的小说家”,他才作为加拿大国际知名作家前辈受到重视,被尊崇为加拿大小说的真正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