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一、《罗定年鉴》是罗定市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编纂出版的一部年度资料性文献,自2000年12月开始公开出版发行,一年一卷,以出版年号为卷次名称。《罗定年鉴》由中共罗定市委、罗定市人民政府主办,《罗定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具体事务由中共罗定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负责。
二、《罗定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客观载录罗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发挥“存史、资政、育人” 作用。
三、《罗定年鉴(2023)》记述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事项适当上溯或下延。
四、《罗定年鉴(2023)》主要收集和记载2022年罗定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变化的基础地情资料,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罗定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情況以及取得的成就。全书设概貌、大事记、年度关注、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教育、科学、文化、传播媒体、卫生•健康、体育、镇(街)、人物•荣誉、附录等类目。
五、《罗定年鉴(2023)》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设类目、分目、次分目、条目4个结构层次,以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不同层次的标题,在字体、字号和版式设计上都有明显区别。全书条目的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部分包含多方面资料的条目,则按内容分段标目,分段标题用楷体字表示。
六、《罗定年鉴(2023)》中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
七、《罗定年鉴(2023)》资料由各镇(街)、市直及上级驻罗定各单位专人撰写,并经供稿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年鉴编辑部负责编纂、排版、校正等。图片由供稿单位、摄影爱好者提供。为对史料负责,撰稿人在其撰写的条目后署名。
八、《罗定年鉴(2023)》中个别单位报送的统计数据口径不同,使用时以统计部门最终公布数据为准。